►貢獻他人
我們的興趣,有沒有市場價值?
如果我們的「產出」連送人都沒人要,當然沒辦法把興趣當飯吃。 |
舉個我願意投資心力,但卻無法當飯吃的興趣為例:我很喜歡美化部落格的版面,這個興趣從小六就得到啟蒙(當時的班級網頁是我做的),即便我毫無資訊基礎。
明明部落格已經能用了,放文章也能看,我就是喜歡拼拼湊湊,一下弄個程式碼,一下改個排版或圖示,自得其樂,弄到三更半夜也不厭倦,甚至得到一些讚美。但,我可以靠這個興趣吃飯嗎?至少目前來看,別想。
為什麼呢?因為我在網站建置和經營的能力對他人的好處不夠大 ── 或者學術點說,沒有產生足夠的市場價值。我的經驗沒有多到解決夠多人的問題,我的技術也不足以讓大家都能架出想要的部落格。所以我玩玩、私下分享還可以,要拿它來開課賺錢?恐怕 300元都沒人願意付。
更不用說,讓企業或者有錢人來投資我弄部落格,因為這對他們沒有好處。
但我的筆記技巧為什麼可以?因為市場有需求,而我提供了解決方案。
所以,「興趣能不能當飯吃」其實是個偽命題。因為關鍵不在於興趣能不能當飯吃,而在於「能夠貢獻他人的興趣」才可以當飯吃。
回到昨天的閒聊,第二位前輩告訴我,當初他離開穩定的工作投身非營利組織,大家都覺得他一定會過得苦哈哈,可能三不五時還得吃泡麵度日。但實際上呢?沒有,他的經濟基礎並不比一起畢業的同儕來的差。因為雖然他做的事情不會直接帶來收益(所以才叫做非營利組織),但因為他做的事情對社會持續有貢獻,所以會吸引「也想對社會有貢獻但不知道怎麼做的有錢人」來幫忙‧‧‧‧‧‧
幫忙?怎麼幫呢?當然是有力出力,「有錢出錢」啊!所以,他告訴我,只要做自己有興趣,而且對他人有好處的事情,錢?根本不會是問題。
「當興趣能『給人』,而經濟又『不求人』,我們就會自信而快樂」
提升「自己的價值」,讓人家拿錢來換
但前輩告訴我的,是:
提升「自己對他人的價值」,吸引志同道合的人投資我們
如果這個邏輯是正確的,持續散發對社會有貢獻的熱情,我們就能經濟無虞、自信快樂。那,為什麼我還不敢踏出去呢?為什麼我還是說服自己多等一年,「韜光養晦」呢?
第三位前輩,提了一個「翹翹板理論」,讓我臉腫得像頭豬(註)。
►翹翹板理論
三位前輩當中,一位聽到我要「花一年時間測試看看自己能不能適應醫師的生活」,於是跟我說了一套「翹翹板理論」。意思是,我們人喜歡或不喜歡一個行業,往往不是非黑即白:例如一個人可能喜歡當老師,是因為喜歡跟孩子互動而且有寒暑假,但他可能不喜歡成長有限的薪資或者固定的生活圈;
有人喜歡金融工作,是因為能夠體驗那種銀子大把近來大把出去的快感,但超長的工時以及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壓力,他也並不一定樂在其中。
所以,這個「不喜歡←→喜歡」的光譜,就很像一個翹翹板,除非少數特例,大多數的人都是站在翹翹板的上方擺盪,這就是「翹翹板理論」。
前輩告訴我,如果我選擇在醫師這個翹翹板上多站一年,應該是為了證明自己喜歡而不是不喜歡。因為當醫師要付出的代價(工時長、睡眠不足、沒有連假)以及好處(工作和薪水穩定、高社會觀感、高成就感)其實在實習階段就了解得差不多,就算再當一年不分科住院醫師,也只是重複類似的過程。
所以,如果我內心向著「當醫師」這條路,再踏上這個翹翹板來證明自己喜歡這條路,那就有意義;但假如我內心其實向著別條路(例如:講師),又刻意踏上這個翹翹板來證明自己不喜歡?「那終將徒勞無功。」前輩說。
他也直指,我之所以不敢跳下當醫師這個翹翹板,原因無他:家庭因素,以及勇氣不足,如是而已。(未完)
註:臉腫得像頭豬,指得是「被打臉打得很嚴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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