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瘋了嗎?我被傷的這麼慘,還要我認錯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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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「認錯」和「道歉」?至少對於過去愛面子的宣澤來說,這個詞幾乎不出現在字典裏頭。就算確定自己做錯事,也僅止於等時間沖淡對方的情緒之後,再默默用「行動」做出彌補 ─── 也許是買個小東西送送,或者請客出遊走走,但當面說「對不起」?說「我承認我的錯誤是OOXX,希望你可以原諒我」?
天哪!那可比在冬天泡進蘇澳的冷泉還要讓人難受,想都別想!
自己做錯事讓別人受傷尚且如此,如果是別人做錯事讓宣澤受傷,還要求自己跳脫情緒思考自己是否也有過失?那簡直是天方夜譚!憑什麼我非得這麼做不可呢?難道我已經失了裡子,還得把自己的面子端出來任君擺布?
要道歉,要認錯,要客觀重新評估事情的因果,也應該是對方先做到「讓我滿意為止」再來考慮吧?不然萬一自己主動釋出善意,對方卻得了便宜還賣乖,以為得到了「赦免」更加不思悔改,那我豈不「虧大了」?
以上這些話語,從今年六月底與女友感情生變開始,就不斷在宣澤心中縈繞。當時滿腔的憤怒、不滿、嫉恨,混雜著後悔與不堪,無時不刻都在吶喊著:
「你絕對不可以低頭,你要捍衛身為男人最後的自尊!」
「你絕對不需要道歉,做錯決定的是她,不是你。」
「你絕對不能夠認錯,就算你之前不夠體貼,她的錯也抵消了你的過失,而且只有更多沒有較少。」
回頭看起來有些幼稚吧?但誰又能批評在「急性情緒受創期」的不理性?我無意強調現在的自己有多麼的寬宏大度,但這四個月心靈上的糾結、磨礪,無疑讓宣澤變成一個更能割捨掉面子、同理對方情感的準男人。從反思面子與尊嚴的不同開始(請參考面子跟尊嚴, 似乎是常常被混淆, 卻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吼?),今天,宣澤想和大家談談,為什麼受傷的人還是可以認錯 ─── 換個方式說,其實更應該認錯。
當然,如果讀者們現在位於情緒受創的急性期,感到憂鬱、憤世嫉俗,建議先參考《寬恕》一書的建議,先還原事件的真相,誠實表達自己的感受,無論說出來或寫下來都可以。等心情平復了,我們再一起來看看,認錯有什麼好處。
強硬,似乎利己,損己損人
主動降低身段、認同對方行為,就像對「加害者」再度敞開自己千瘡百孔的心 ─── 卻承擔可能被二度傷害的不安全感與恐懼。沒有人願意,也沒有人該被強迫,在踏出沾滿鮮血的荊棘之後,再度赤身露體地走進讓自己傷痕累累的傷心地,不是嗎?
所以,武裝內心、提高姿態,就成了我們驅逐不安全感的直覺手段。我恨他的錯誤,所以我譴責他、以情感上的暴力測試他的底線;我故作高高在上「懲罰」他,體貼和同理心不復存在,因為他「不值得」、「不配」我的付出;我做出不合理的要求,命令他滿足自己,因為頤指氣使滿足控制慾,讓自己覺得「有尊嚴」。但,情感上的放縱,非但不能帶來滿足,實際上也讓我們離平靜越來越遠。
因為,自己的譴責、懲罰、施壓、要求、命令,其實不都是「期待」嗎?期待對方認錯、期待對方彌補、期待對方低聲下氣‧‧‧‧‧‧但,期待旁人,如果他照做,也許會讓我們短時間內好過些,但如果她不願意呢?或者做不到呢?就算是有教養之恩的父母,我們也並不總按照他們的期待摺好被子、定時回家不是嗎?在一段受創的感情當中,雖然對方可能真的對不起我們,但我們對他的「恩情」又怎麼比父母還大?他真的有可能我們說什麼,就做什麼?
從這個角度思考,不難理解「期待對方滿足自己」的策略,極大可能只會帶來更多的不滿意、不平衡與不痛快,而讓原本就搖搖欲墜的感情雪上加霜 ─── 看似利己損人,其實損己損人。這也是宣澤過去四個月大半時間的心境,你說爽嗎?一點都不爽;煩嗎?煩都煩死了。
認錯,不為利他,實為利己
在這個前提之下,承認錯誤,就成為最有效率的策略之一。認錯不會讓我們低人一截,受人所制;相反地,我們因為認錯而內心坦然,重獲自由。認錯更不是單方面合理化對方的行為,它讓我們欽佩自己、找回自信,表面上解脫了對方,但解脫更多的是我們自己。
唯有認錯,才能超脫失敗的枷鎖;
唯有認錯,才在破碎的感情中從輸家變回贏家;
也只有認錯,先行釋出善意,對方才會真心反省 ─── 這勝過九百九十九句的責備,和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詛咒。
拿宣澤來說,這次感情生變,源自於過去長期彼此間的溝通不足與期待落差。說醫院實習忙碌也好、外務影響休閒也罷,總之造成了不快 ─── 但彼此卻沒有開誠布公地談談。當然,宣澤無法說已經原諒對方所犯的錯,但細查過去一年的生活紀錄,發現她當初的要求並不過分 ─── 但自己確實不夠重視。也就是說,我也有不對。
意識到並承認自己也有過失,就無法再單方面譴責對方了。
而和平友善的溝通與協商,也就在宣澤拋下面子,說道:
「我想知道,為什麼過去我沒有辦法讓你放心地跟我說真話?」
「過去沒有重視你的感受,對不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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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後展開了。聽起來比《世間情》還要戲劇化嗎?簡直比扯鈴還要扯。連宣澤現在也無法想像,自己六天前為何能放下身段,莫非是給生魚片上的芥末給沖壞了腦子?但我只知道,平靜與自在過去四個月曾經離我遠去,但如今又住回了心房。我又能夠跟朋友暢談現在與未來、能夠念書寫作、能夠以誠待人。更重要的,我不再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對他人的期待上,我想開心就開心,我想休息就休息‧‧‧‧‧‧
我回到了原本的我,那個對世界能包容,對未來有嚮往的我。
後記
寫下曾讓自己痛徹心扉的故事,希望能對在感情中受了傷,或者傷了人的讀者們有些幫助。其實,誰說受了傷的人,過去未曾傷害過另一半?傷了人的「加害者」,是否也成了失去一切的「受害者」?
感情風暴,人皆難免。情緒平復之後,不論是要重建、或「真正」放下一段關係不留陰影,沒有理性和平的溝通絕不可得。文章一開始說到:宣澤以前認為認錯就像在冬天泡蘇澳冷泉 ─── 不只泡的時候自虐,泡完還要感冒;現在,我認為認錯像是在冬天的金山泡42度的溫泉。一開始燙得受不了,腳尖點一下都立刻縮回來,想道「這泡得下去才有鬼咧!鐵定要變成水煮雞!」。
但真正踏進去,從腳踝、膝蓋、腰部、直到整個身體泡進去,慢慢適應、慢慢習慣,就會開始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舒暢,跟原先想像的坐立難安可完全不一樣。不知道這樣的比喻大家覺得適當不適當?也許時機來時可以嘗試看看,相信會讓人生旅途添增另一番風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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