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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女友昨天跟我抱怨,說我從來都不送花」
「送花?」
「對啊,可是我不想送花,因為擺個三天就謝掉了,根本就是浪費錢」
「那不然送個小首飾呢,耳環項鍊什麼的,你女友不是很喜歡打扮嗎?」
「我知道她喜歡,可是我覺得送這種小東西很膚淺欸,而且我不想當那種『花錢買女友』快樂的男生」
「為什麼?」
「因為這大家做得到啊,沒什麼特別的,而且真正的男人不應該依賴金錢來讓女人開心,應該用些『有層次』的方法才對」
「那什麼叫做『有層次』的方法啊?」
「我還在想.....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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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好我的香草冰淇淋義式拿鐵來了,穿著黑衣服的女店員恰好擋住了不經意扶起的一抹微笑,不知道她有沒有聽到那位男孩的話呢?
其實,宣澤會覺得這段對話很有趣,是因為那位男孩的想法和五年前的自己幾乎一模一樣。當年的我不喜歡送花,覺得短暫、沒意義;不想───甚至可以說,不屑,用金錢買女友的快樂,因為我認為那是花花公子的鬼域伎倆。身為飽讀詩書的「高知識分子」,我應該用內涵、用學養去感動女性,靠送禮來博取好感?太「LOW」了吧!
但五年內無數次的教訓與教育,讓我明白一個道理:拜託!女生才不介意我的伎倆高不高明,她喜歡的是當我不在她身邊時,仍然一樣想起她?在乎她?沒錯,用錢買來的快樂很膚淺,也很短暫;但若連短暫、膚淺的事情都不願把握,又能創造什麼深刻和永恆?要在感情中持續培養對彼此的好感,令人熱淚盈況的驚喜自然不能少,但平時細小的累積也並不衝突。
不論是買個小禮物、或者用點時間順道探班送杯咖啡,只要能讓對方開心、滿意,就會啟動雙方為彼此付出更多的正向循環。
體貼,沒有膚淺與否,只在能不能放下「追求獨特」的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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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參加《感情觸礁背後的策略與預防》工作坊時張國洋老師曾提過「當一段感情中大致是開心的,就算偶爾有一些不愉快,人們還是會跟對方在一起是快樂的」。與其總是處心積慮在特殊節日製造「與眾不同」的驚喜,期待讓對方刻骨銘心,不如從今天開始每天製造一點小小的感動,儘管放心.......就算很「老梗」,你的「她」一定還是感受的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