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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

面子跟尊嚴, 似乎是常常被混淆, 卻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吼?


會有這樣的問題,是因為上周末回家跟媽媽聊最近的心情,他說我最大的障礙就是「太愛面子」,其實我也同意,但我為什麼我又總覺得自己是在「捍衛尊嚴」呢?

想了四天,突然有個靈感,和大家分享分享,歡迎集思廣益:


「尊嚴」是必需品,是基本的,不可剝奪的。




好比每個人都至少能吃飽、穿暖。因為是必需品,所以理應被保障、被捍衛。如果有人侵犯了我們身為人的尊嚴,我們挺身而出乃合情合理──就像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帶領群眾反抗種族歧視。



「面子」是奢侈品,是「想要」,是「慾望」





就像吃自助餐覺得膩了,想說吃一客王品牛排,覺得「很爽」、「跟別人不一樣」的那種感覺。愛面子不是什麼罪惡,畢竟追求自我形象和名氣也是人之常情。要注意的是:


一、莫要「打腫臉充胖子」


明明沒有那個實力,卻硬要充作自己很行。明明一個月只有3萬元收入,卻硬是貸款買200萬的名車讓別人覺得自己「很有能力」,到頭來壓力最大的還是自己。


二、莫要將「愛面子」和「顧尊嚴」混為一談,將愛面子貼上正當的標籤。


最常聽到的是有人抱怨國家沒有保障民眾的「住的尊嚴」,原因是沒有保障民眾的「居住權」。但理由其實不外乎是房價飆漲、不吃不喝也買不起云云。但誰說「居住權」等於「買得起房子」?

雖說現在房子很難買,但租金相對便宜,當個房客其實一點也不吃虧,並不會有「沒地方住」的問題,民眾的「居住權」實際上是沒有被剝奪的。

換言之,「買房子的能力」被升格成為「住的尊嚴」,政府沒有保障,就是沒有照顧民眾住的尊嚴。但這邏輯合理嗎?想要買房子,背後的原因是真的有需要,還是只是因為「爸爸媽媽以前正常工作都買得起,所以我們也應該有」之類的原因?





澄清一下,並不是說想買房子是錯的,而是如果這對自己是重要的夢想,就應全力去爭取,而不是將自己未能被滿足的慾望(面子問題),升格成為他人的「剝削」,然後冀望別人來滿足自己。因為這麼想,最終也不會有人來滿足我們的渴望。



那什麼又是「身為男性的尊嚴」呢?

就最近的心情而言,我覺得自己被欺騙、被隱瞞,我「身為男性的尊嚴」被嚴重侵犯了。但這到底是丟了面子?還是真的失了尊嚴?我是否升格了自己的掛不住面子?卻用「尊嚴崩壞」來逃避必須的自我修練?

前些日子,跟一位職場前輩聊到這件事情,他打趣說:

「你現在去銀行提五萬元出來,到這棟大樓的五樓去(指酒店),你馬上可以體會到什麼叫做『男性的尊嚴』(笑)」

這段微微帶著戲謔的話語一直在我心頭縈繞不去,老師是否暗指出了社會就會理解,許多人掛在嘴邊的「尊嚴」其實不過是名利堆砌成的「面子」?是否要想成功,就應該放下(至少在成功之前)無謂的自尊經營?就像《島耕作》系列的中澤社長在年輕時,為了向客戶賠罪,願意當眾跳「裸舞」;或是像漢初三傑之一韓信一樣,願意忍受他人無法忍受的「胯下之辱」?




也許短時間內沒有答案,但至少我理解了一件事情:年輕人,沒錢、沒權,再一直死要面子,那應該還真是「找死」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