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劈腿了!」
這兩個名人在半年之內接連背著自己的伴侶「偷吃」,身為公眾人物,無疑做了最差的負面示範。
宣澤認為,雖然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所愛的權力,但男女交往時,就算沒有婚姻之約,也應重視「誠信」。畢竟,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,在交往中一定會為了成就一段感情,而對另一半付出、甚至犧牲,如果一聲不吭地就移情別戀,事後再以「我犯了天下男/女人都會犯的錯誤」來塘塞,那豈不把對方過去的付出和犧牲當「屁」?
人之所以為人,就是因為在慾望升起時,還能夠用理智去判斷自己「該不該衝」。如果身處一段感情中,卻又開始對另一個「更好」的對象傾心,宣澤認為,至少有3個作法是在出軌之前,可以思考與執行的:
一、開誠布公、好好溝通,打開天窗說清楚對彼此的期待
為什麼說是對自己負責任呢?因為如果連溝通都不溝通就「見異思遷」,就算換了一個對象,也總會在對方身上找到不喜歡的特徵,然後就一直換、一直換‧‧‧‧‧‧卻永遠沒法兒定下來,直到有了一定年紀,才後悔沒能把握之前的某個好對象,長期看來對自己絕對沒有好處的。因此,主動溝通,是對感情負責,更是對自己負責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真的隱約覺得有「心靈出軌」的情況,不要隱瞞!因為人都是很敏感的。越是避而不談,其實給自己的壓力也就越大,反而讓既有感情的品質更差。
二、回憶當初的美好與感動,不要只記得最近的「鳥事」
但借用老僑老師的觀點──這種「扣分式」的思維,不管在哪一段感情中,都是有害無益。就算換一個對象,也總有要分手的一天。因此,在決定揮別現有這段感情之前,應該好好坐下來,打開過去的日記、相本、通訊紀錄,回憶兩人的美好時光,仔細思考──這傢伙是否真的比不上新人?還是只是我放大了他的劣勢?
三、實在不行,好聚好散,散了「再」交新的
如果溝通、思考、回憶之後,依然覺得無法再跟眼前這個對象走下去,那就兩人溝通清楚,把該還的、該交代的事物弄清楚之後,好聚好散,「然後」再去跟新的對象在一起。
宣澤認為,就算眼前這個對象再遜、再鳥,只要他沒有作奸犯科、沒有做出什麼傷害另一半的事情,想要離開的人都沒有資格與權力去傷害他/她──而「出軌」正是傷害伴侶的最兇殘的大絕招!因為出軌,或稱背叛不僅造成感情決裂,更可能對「被出軌者」的自信心造成傷害,而這個傷害可能會持續很久、很久、很久。
所以,無論如何,如果決定要跟新對象在一起,那就等跟現有對象分手之後再上摩鐵吧!不然給人抓到了,風流不成,還要賠上名譽和誠信,何必為了一時痛快而讓大家都成為輸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