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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

談分享的資格?那些阻礙我們寫作的力量

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,是要盡可能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,「為人謀,而不忠乎?」,這種完美主義在求學念書時有極大的好處,畢竟我們的主要工作,考試,就是要從四個看起來都正確的選項中挑出一個最完美無缺的。但進了職場,是否依然是不可打破的鐵律?

前些日子,在商業周刊的專欄處看到一篇《產品要100分才能推出?那客人早跑光啦》,大意是說許多工程師在設計產品的時候,瞻前顧後,就是不敢向大眾推出(ship)。作者提出,唯有我們真正把自己的產品丟在市場上,才能真正與客戶產生互動,也才會真正知道「到底要改什麼」,這比閉門造車去臆測客戶會有怎麼樣的使用反應,會更務實。

延伸閱讀:「Just Do It」不夠,你要「Just Ship It」
 
把自己的產品丟在市場上,才能真正與客戶產生互動,也才會真正知道「到底要改什麼」




你沒有資格給建議,不要搬弄是非


我加入早安健康的第三天,因為一篇文章上的錯誤,一個醫學系的同學來到我臉書上直接糾正,留言最後也說:

「不要打著台大醫的名號搬弄是非」

打著台大醫的名號?網站上可沒說作者是什麼背景啊?

「搬弄是非」又是怎麼回事?莫非我挑撥了醫界與營養學界的關係,還是我故意把白的說成黑的,就為了多賺兩個錢?根據這位同學的說法,提出建議基本上應該是專業醫師或營養師的工作,而我,李宣澤,兩者都不是,所以沒有資格給大眾提建言
 
很可惜當下因為情緒處理不當,一怒之下就把留言刪除了,沒來的及拍照。
 
但若大家參考這篇文章,或是到書店的「醫療保健暢銷書排行榜」逛一圈,就一定可以察覺到,我這位「朋友」的邏輯,其實是有待商榷的。
 
「你不是專家」「你沒有證照」「你經驗不夠」........這些話我們都聽得很多。
但,我們真的因此沒有足夠的資格去跟人家分享嗎?


實證醫學的訓練,讓我們「無徵不信」


我想,同學會這樣疾言厲色,很大一部份跟我們所受的醫學教育有關吧。在我們的教育裡,有個很重要的觀念,叫做實証醫學。實證醫學的最重要精神之一,就是「臨床決策應取決於目前所能取得最佳之科學證據」
 
換言之,我為什麼要開阿斯匹靈給病人,為什麼是一天一顆不是一天兩顆,這些都要有證據來佐證。我不能用

「噢,因為上一個醫師給他一天一顆,所以我也給他一天一顆」

當作理由,而是要能指出

「根據OO年的OO研究,OO歲的病人得到OO病,使用一天一顆阿斯匹靈,可以降低OO%罹患OO的風險」,

這樣才算是符合「實證醫學」的精神。
 
小時候學到的「無徵不信」,在實證醫學要求到了頂峰,這樣的要求可以最高程度保障病人的安全,並且為醫學教育樹立標準,可謂21世紀醫學演進的一大里程碑。
 
在西醫的世界裡,有一分證據,才能說一分話



追求實證是一副很好的眼鏡,但並不是「所有時候」都適合


但是,如果把這套標準拿到生活中的所有面向,那就有些不合時宜了。洗完米,先把米泡著讓之後煮起來比較香,20分鐘好還是30分鐘好?如果從蓬萊米換成泰國米怎麼泡?有相關研究佐證嗎?沒有,全憑從曾祖母、祖母、媽媽留下來的「經驗傳承」;東區開了一間新的義大利麵店,很好吃,要不要一起去吃?
 
「你告訴我有多好吃,100分有幾分,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有80分而不是85分或是75分?之前有多少人吃過,平均起來對於氣氛、食物的評價如何?跟另外一家XX義大利麵比起來,優勢在哪裡?」
 
如果我這樣跟朋友說,他一定轉頭就走,下次也不約我了,但如果我願意去嘗試看看,好不好吃喜不喜歡不就自己知道了嗎?只要這間店賣的東西不至於有毒澱粉或塑化劑吃了不會拉肚子,就算我朋友沒有「證據」說這間餐廳有多好,去試試又何妨?
 
扯了這麼多,我想表達的是,「實證」是我們看事情的一副很好的「眼鏡」,但並非永遠合適,許多並非醫師背景的人,也許一輩子沒聽過實證醫學,但也都很努力地分享個人的保健「經驗」,為民眾提供解決之道。

有些建議以現代西方醫學而言,根本就是「無稽之談」(不講什麼睡眠法或是芳療,很多西醫到今天為止還是相當鄙視中醫,不是嗎?),但為什麼能夠被廣為流傳?就是有人因為這些建議得到好處麻!那既然能夠有人受益,只要方法沒有害人之虞又不花什麼錢,是誰講出來的或者從哪聽來的,何必這麼苛求呢?

 
這個世界上需要我們幫忙的人很多,
過度在意自己的身分,其實也是一種自私。



只要能幫到人,就是好方法;助人的效果應用「加法」,而非減法來看


就舉鄭多燕為例,他從來不需要舉證給他的觀眾,因為「她」本身就是他所提倡的運動方式的最好的證據。而他紅遍兩三地的影響力,更加不證自明。

只要確信自己分享的方法余人無害,且自己確實從中獲得好處,哪怕10個人裡面只有2~3個人有效,都值得分享,因為助人應該用加法來評估,而非減法

你不需要討好每一個人」這篇文章中提到一個觀點,特別叫人深思:

來到網路上,做生意的哲學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。大多的網路產品,尤其是早期的 MVP (Minimum Viable Product),根本不是要做給「大眾」使用的。相反的,你是在幫一群特定的人解決一個特定的問題。你只需要這群目標族群喜歡上你的產品就夠了,至於其他不是目標族群的人,你基本上可以不要管他們。

沒錯,100 個人到你的網站,只要有 80 個愛上你就好了,另外 20 個挑三揀四的,你就把大門大開,歡迎他們離去。你並不需要特別去理會他們的抱怨,更不用幫他們把奶茶去冰,想要買去冰的奶茶,他們可以去別的飲料店。
 
就是因為資訊的流通實在太快、太方便,不管是部落格、官網或是FB粉絲團,喜歡我們文章的人通常不會駐足超過10分鐘;而看了覺得不實用的人,終究也只是流量統計上的一個值

所以,忘掉我們的職業或證照吧!我們會得到什麼身份,交給我們想要協助的目標族群決定就好了。勇敢把我們覺得對的、好的、有用的資訊分享出來,就算真的有點瑕疵或錯誤,改正就是了,反正我們小時候不也很習慣訂正考卷嗎?

把自己的思路和知識丟到市場上接受檢視,別人能理解、吸收多少會有立即的回饋,而自己從中培養的表達、邏輯、歸納、精簡的能力,更是助人之外最大的無價之寶。
 


延伸閱讀:《筆尖思考的力量》by 專案管理與生活思維部落格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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